完善碳普惠机制 释放绿色新动力

发布时间:2025-06-25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李角榆 邱 哲    

碳普惠是将个人或机构的减排行为进行量化、记录、赋予价值,并通过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减碳量交易等多种方式兑现价值的正向激励机制。在全球气候变化和国家双碳目标背景下,碳普惠机制通过科学量化减排行为并实施有效激励,逐步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在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2015年广东率先试点碳普惠活动以来,全国多地政府和企业纷纷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普遍存在活动持续性不够、减碳量消纳困难等两大关键问题。

20249月,江苏创新性推出公共机构碳普惠机制,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联合6个职能部门健全碳普惠制度机制,依托全省公共机构现有组织架构进行高效动员,在南京、常州地区试点启动公共机构碳普惠活动,并上线碳普惠平台。碳普惠活动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被写入2025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列入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2025327日,在重庆召开的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会议上,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受邀交流公共机构碳普惠活动经验做法,受到全国同行的关注和认可。截至目前,碳普惠平台用户数量已达到15.6万人,累计碳积分896万、减碳量98吨二氧化碳当量,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在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制度标准和政策要求的背景下,碳普惠机制作为消费端微观减排的有效激励手段,正在江苏落地生根。如何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公共机构碳普惠机制,使其在促进碳减排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需要从制度标准、信息平台、激励机制等方面着手,多管齐下、协同发力,全方位完善碳普惠机制。

健全制度标准打牢理论基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构建科学的碳普惠机制并有序开展碳普惠活动,需从建章立制入手。当前,多数碳普惠机制面临制度不完善、标准不统一、执行监管乏力等问题,严重影响碳普惠活动的深入开展,迫切需要出台纲领性文件,构建完善的顶层设计,明确核心概念,规范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强化激励与约束举措,保障信息安全与公众参与。同步制定配套制度,为减排行为认定、方法学申报、碳积分兑换和减碳量交易等关键流程,提供具体可操作的实施规范。开展科学准确的减碳量核算,研发一套涵盖低碳场景与项目的规范方法学体系,从不同领域和不同层面开展科学准确的减碳量核算,精准量化减碳成效。加强碳普惠基础理论研究,重点解析各类群体的用能行为等特征与碳普惠机制的适配性,主动开展多维可行性研究,从技术经济、政策法规层面评估实施路径,为构建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打牢理论基础。

建设信息平台强化技术支撑信息平台作为开展碳普惠活动的基本载体,是碳普惠机制的关键组成部分。要持续完善并优化升级信息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前端应用程序、后端管理平台、智慧交易平台、跟踪分析工具四大核心体系建设。前端应用程序突出用户体验,注重稳定性、智能性、便捷性和娱乐性,研发一站式前端服务平台,增强用户黏性,提升碳普惠机制的整体影响力。后端管理平台需要贯穿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处理全过程,实现减排数据精准掌控与碳普惠业务流程顺畅运作。智慧交易平台要智能匹配买卖双方需求,自动生成交易合同,支持减碳量划转和交易全程实时监控追溯,为碳市场的稳定运行提供技术保障。跟踪分析工具应具备监测、分析、建议等功能,通过搭建多维度数据分析模型,实现对项目运行状况、减排效果、积分发放等关键指标的精准跟踪和深度分析,为各类用户提供精准的决策指南。

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参与动力构建差异化激励方案与多元化激励体系,有效调动用户、场景主体、权益提供主体、方法学研发主体等各方积极性,营造良性互动氛围,推动碳普惠机制可持续发展。针对用户端,建立物质+精神双重激励体系,丰富兑换商品种类,完善积分兑换机制,真正实现谁减碳谁受益;建立个人碳账户,展示累计碳积分与减碳量,设立等级勋章等,激发个人参与碳普惠活动的主动性与自豪感。针对场景主体和权益提供主体,主要运用社会责任驱动、用户引流赋能、减碳量转移与回馈等措施,激发其积极性主动性;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等方面出台专项政策,提供便利条件,加速形成规模效应。针对减排显著的方法学研发主体,给予资金或收益分成,促进研发主体与公共机构、企业等应用方的对接,推动研究成果在碳减排实践中的转化,促进方法学持续创新发展。

组建核查机构强化专业监管针对碳普惠项目小而多的特点,核查工作必须充分考虑投入、产出比,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碳普惠核查体系。以各地计量系统为依托,严格准入机制,主管部门应建立包括专业背景、技术能力、人才储备及质量控制等在内的评估体系,并公示评估结果,做到公开透明;核查人员除具备相应的学历、工作经历要求,还需接受专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制定明确的核查边界和流程,针对场景减碳量、项目减碳量和大型活动碳排放量等不同核查对象,精准界定边界,规范数据采集,提升核查工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严格执行首核、复核二级审核制度,引入外部专家对复杂项目进行评估审核,提升核查结果权威性。建立风险预警处置机制,注重识别核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如数据造假风险、技术方法不适用等,制定相应的预警指标和处置措施,确保核查工作的公正性。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数据质量自动校验机制,提高数据质量控制的效率和准确性。注重各类碳普惠机制融合,规范方法学基准线设定及核算方法,构建统一的碳核查标准与流程,实现核查资源共享互补,切实解决机制互融的底层逻辑。

推进减碳量消纳拓展价值空间2019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为碳普惠减碳量消纳提供了广阔空间。要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落实大型活动碳中和要求。积极倡导公益捐赠、自愿碳抵消、自愿碳注销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式,消纳减碳量。通过建设零碳园区、打造低碳校园、推出零碳产品、创建低碳商场等方式,拓展减碳量消纳空间。建立健全消纳激励机制,给予参与主体政策和资金支持,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减碳量消纳公开透明。支持各地试点探索特色碳普惠交易,推动区域市场协同发展,建立区域间减碳量互认机制。健全碳普惠相关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推出碳基金、碳债券等融资工具,发挥碳资产和碳信用在抵押、融资、消费、理财等方面的作用,开发基于碳普惠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减碳量的流动性和市场价值,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参与到碳减排市场中来,实现减碳量的价值转化。建立市场调控机制,适时采取价格指导、储备调节等措施,加强对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对违规行为实施惩戒,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作者单位: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责任编辑:孙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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