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要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健全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明定位、知职责、强担当,探索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有效路径,构建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坚持系统思维,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其他监督守土尽责、担当进位
科学运用系统思维,在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始终把党内监督放在最基本、第一位位置,系统协调推进各类监督主体履职担当、守土尽责、主动进位。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当前,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迈向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征程。为实现党的领导和监督一贯到底,必须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统筹谋划,不断深化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强化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推动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加有力、措施运用更加协同、资源整合更加优化。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唯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尽管其他监督同样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组成整个监督体系的“四梁八柱”,但相较于党内监督的地位与作用,之间绝不能简单类比,也绝不能片面理解或人为放大拔高。各类监督履职担当、主动进位。妥善处理各种复杂关系,综合考量各类监督作用发挥的关联性、各项举措的耦合性,切实做到履职担当、主动进位。坚持“一盘棋”思维,各项监督主体都要强化“主动靠前”意识,以实际行动加强统筹协调、同题共答、优势互补,实现工作再强化、力量再融合、效果再提升。积极主动向前、不等不靠,只要是工作需要、职责所在的事,都要把能够提供的支持提供好。对需要沟通衔接的问题,不推不让、主动进位,促进各方面有效协调联动、提升整体质效。
深化协同联动,从机制制度层面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实现同向发力、同题共答
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要坚持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在整体谋划、多维度全过程统筹推进上下功夫。突出政治属性。始终做到思想统一,各类监督主体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履行党组织承担的党的领导职能责任,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始终做到意志统一,各类监督主体要准确把握自身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所肩负的职责使命,切实强化履职担当;始终做到行动统一,各类监督主体要树牢“政治体检”意识,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要求,通过“六问”来强化监督,即是否组织学习宣传、是否制定落实措施、是否抓好贯彻、是否存在薄弱环节、是否制定整改措施、是否抓好后续改进,确保各类监督在行动上一体发力,推动工作更好落实。加强耦合联动。要改变当前各类监督各自为战、自成做法的“单兵作战”思维,强化联动联合,形成“跨兵种作战”模式。既发挥各自优势,突出主责主业,又互鉴互补,做到扬长避短。比如,审计监督将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提高问题线索的办理质效;同时,审计机关要发挥专业优势,对纪检监察机关需要审计查证的事项、巡视巡察发现的有关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实施审计或予以重点关注,推动深入核查、整改,释放监督的乘数效应。建立工作机制。各监督主体之间应建立工作联通机制,针对相关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协同监督,共同发现和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监督主体之间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及时通报和会商各自履职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彼此互通信息、破除信息“壁垒”;建立要素打通机制,发挥各自行业部门优势,在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才特长、技术手段等不同方面共商共促共享,打出“组合拳”;建立成果融通机制,坚持联动协同抓整改,对工作中发现的监管不到位、制度不规范等短板漏洞,特别是发现的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加强研究研判,会同开展情况通报、专项治理、教育警示等,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权力监督,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推动规范治理。
强化数字赋能,发挥大数据支撑保障作用,确保贯通协调、提升监督质效
新时代背景下,必须加快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以数字赋能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有效提升监督质效。树牢大数据思维。当前,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已经时不我待。要训练数据思维习惯,养成用数据例证、听数据说话的自觉,善于运用大数据研究、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要提高大数据解决现实难题的能力,综合运用碰撞、比对、聚焦等手段,让数据多跑路,从海量数据信息中深挖其背后的规律性问题、共性问题,并举一反三,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数据支持。加快数字平台建设。数据是信息化建设的源头活水。一方面,各类监督主体自身要坚持开放思维,联动嵌入业务监管规则,探索将与履行监督职能密切关联的核心业务数字化,找准找实数字监督的有效切入点,并加强数据采集,明晰数据采集责任清单,明确采集方式方法、频率范围、更新维护等,在法律框架范围内拓展采集源,从而开发建立起本系统、本行业、本条块的单体监督数字平台;另一方面,共建综合监督协调数字平台。探索建立基于“共建共研共享”理念前提下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数字化综合平台,坚持系统性、体系化发展,把各类监督单体数字平台数据进行汇聚,连点成线、织线成面,将问题研判、决策分析、智能监督、内部监管等一体贯通,在规范化、即时性、协同性和服务功能上下功夫,推动联网研判、联动处置和联合监管。强化数据要素驱动赋能。激发数据要素动能,是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高效的必须要求。发挥数据分析研判和精准预警功能,加强数据分析比对和深度挖掘,对各类监督领域的风险点进行有效预警,及时做好防范预案;发挥数据流程再造功能,通过各监督数字平台,对整个监管工作流程进行数字化重塑、再管理,强化采集、存储、查询、共享等功能建设;发挥数据协同功能,重点在数据资源共享和联动方面,探索以智能化方式进行多部门、跨区域、广覆盖的信息源的交互查询,有效整合各自分散分割“沉睡”的数据信息资源。同时,加强数字化人才储备,在加强现有监督人员的信息化知识学习培训和能力提升的同时,积极选聘、储备一批计算机应用、信息工程、网络安全等专业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类监督队伍中来,以满足数字化时代信息化专门人才队伍长远发展需要。□
(作者系泰州学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泰州市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赵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