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是生态保护的前沿阵地,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十四五”以来,全省林业系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并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立足江苏“一山二水七分田”的资源禀赋,系统实施林业生态建设、保护与修复,科学开展林业资源合理利用,大力促进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努力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为美丽江苏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林业贡献。
注重“扩绿”与“提质”,坚持不懈推进国土绿化,描绘美丽江苏亮丽底色
深挖潜力,精准布局。出台《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为国土绿化提供科学指引。制定《江苏省2023—2030年国土绿化规划纲要暨2023—2025年三年行动计划》,深挖造林潜力,绿化行动向荒山荒地、盐碱滩涂、污染退化地等困难立地进军。全省共完成造林绿化113.41万亩,全省林木覆盖率提升至24.11%。在沿江沿海等重点生态区,坚持十年一张蓝图,持续开展生态建设,千里江堤生态防护林主线贯通,多层次、多功能绿色沿海防护林体系初步形成。
城乡联动,绿美塑造。推动森林城市创建和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增至9个,城市居民实现“森呼吸”“林距离”。新建绿美村庄1422个,“推窗见绿、出门入园”成为乡村普遍风景,城乡融合的绿色生态网络日益完善。开展以“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为方向的树种革命,栽植培育珍贵用材树种1.45亿株,珍贵、彩色树种造林面积占全省造林总面积52%以上。
科学经营,严格管理。大力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实施退化林修复和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林分结构,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从“十三五”末的55.33立方米/公顷提升至56.64立方米/公顷。349万亩公益林得到优化落界,补偿标准从30元/亩提高到35元/亩,让守护青山得到合理回报。强化林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林木采伐限额许可和更新制度,确保了森林资源消长平衡。
注重“原真性”与“完整性”,坚持不懈实施保护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基底
湿地保护成绩斐然。出台《江苏省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在全国率先建立重要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建成省级以上湿地公园76处,其中国家湿地公园28处,全省湿地保护率达49.1%;建立湿地分级保护体系,全省已有国际重要湿地3处、国家重要湿地1处、省级重要湿地名录63处。成功举办全球滨海论坛,滨海湿地保护成为全球典范,在推进湿地保护全球进展中发挥了江苏作用。
保护地体系战略重构。精准承接自然保护地统一规划、统一保护、统一监管职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省两办”)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拟定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整合优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全省211个自然保护地将整合优化为124个,总面积达82.29万公顷,占全省陆域国土总面积的7.68%,逐步推动解决长期以来自然保护地空间重叠、边界不清、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
野生动植物保护卓有成效。实施迁地保护、野化放归、极小种群保护等一批重点工程,全省现有陆栖脊椎动物628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6种、二级113种,高等植物3700余种,天然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4种。经过不懈努力,麋鹿种群从39头恢复到8502头,丹顶鹤自然繁殖与野化试验取得突破。南京中山植物园作为国家候选园正式纳入国家植物园体系布局。
灾害风险有效防范。以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为重点的灾害监测、预警、处置防控体系不断完善。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持续深化火源管控,不断提升林业本质安全水平,连续23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松材线虫病连续四年实现“三下降”。互花米草治理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累计除治约45万亩。
注重“兴业”与“利民”,坚持不懈科学利用资源,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林业要素保障更加高效。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厘清占用不同级别湿地审查权限,明确自然保护地占用管理规则,精准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十四五”以来,全省完成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3625件,对重大项目用林应保尽保;规范完成项目占用省级重要湿地审核59件,临时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区5处,出具涉及自然保护地审查意见156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生态要素保障。
生态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林业总产值稳中有升,2024年达5132亿元,单位林地面积产值位居全国前列。建成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4家和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7家,省级以上林下经济示范基地67个。花卉苗木电商成交额居于全国龙头地位,胶合板、纤维板产量居全国前三,经济林年总产量达308万吨。建设森林步道76条,总里程542.25公里,开展生态旅游推介活动1100多项,年接待游客2.2亿人次。
科技赋能作用更加突出。覆盖林业全产业链的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已建成2个省部共建创新平台、5个国家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7个长期科研基地、19个工程中心及工程实验室、14个产业创新联盟。林草专利公开量及累计量多年位居全国第一,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位居全国前列。首次成立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发布地方标准12项。
南京平山森林步道 (江苏省林业局供图)
“两山”转化机制更加健全。初步构建省级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框架,指导8个地区开展试点,促进森林“四库”联动。印发《江苏省林业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1—2060年》,建立全省森林碳储量动态监测体系(到县级),推动林业碳汇交易试点,珍禽保护区达成全国首单“司法+盐沼+蓝碳”交易,宜兴、东台等地林业碳汇质押贷款成功落地。
注重“制度化”与“法治化”,坚持不懈强化治理能力,推动林业治理体系完善
林长制全面推行。省两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林业保护发展责任。全省设立林长29604名,2024年市级林长巡林67次,县级林长巡林584次,形成“林长抓总、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林业治理新格局。
集体林改不断深化。省两办印发《江苏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0家单位完成差异化改革试点,先行先试了一批制度机制。出台《江苏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达45.8万亩,发放不动产登记证2750本、林业经营收益权证6255本,有效盘活森林资源资产。
林业立法步伐加快。加快林业地方性法规“立改废”步伐,林业法治体系进一步完善。《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相继出台或修订。推动《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列入2025年立法预备项目,推进修订草案送审,已进入司法厅审查阶段。
监测监管更加优化。在完成林草湿荒普查基础上,全面完成智慧林业信息化平台(一期)建设,汇聚2.4亿条数据,建立森林、湿地等14个主题库,搭建50个标准数据图层,基本建成林业资源“一张图”,助力林业监管从“人防”到“技防”变革,实现林业资源事中事后监管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
注重“共建”与“共享”,坚持不懈凝聚发展合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义务植树蓬勃开展。省领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引领全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32672场,义务植树4.3亿株(含折算)。加强“互联网+义务植树”服务(尽责)点建设,新建义务植树服务(尽责)点1129个,推进义务植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4386场,全民绿化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
生态创建深入人心。盐城“黄(渤)海候鸟栖息地(一期)”获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引领遗产地(二期)扩展覆盖全国重要滨海鸟类栖息地。盐城、苏州、常熟创成“国际湿地城市”。各地创成全国绿化模范市、县(市、区)46个、全国绿化模范单位58个。生态创建活动让人民群众体验了“身边的绿”“眼前的美”,在全社会传播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播撒了生态文明的种子。
生态文化弘扬宣传。围绕植树节、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节点,各地多形式、多层次开展生态文化宣传。组织摄影、观鸟、征文、短视频等比赛,推出8集电视宣传片《古树绘史 绿韵江苏》,编印《江苏省古树名木故事趣谈》。依托森林湿地公园、国有林场、良种基地等,举办科普讲座、亲子课堂、自然体验等活动,推动生态教育进校园。
回望“十四五”,全省林业系统将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担当作为,为江苏“十五五”发展积累了更多绿色资本,积蓄了更多绿色动能。展望未来,全省林业系统将一以贯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保持战略定力,在生态建设上深化探索,在系统治理上持续发力,在价值实现上勇于创新,为描绘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图景增添更加绚烂的生态笔墨,为全省人民群众谋求更多更实的生态福祉。□
(作者系江苏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贾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