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创作生产是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作为文化大省,江苏既承载着源远流长的文化基因,也拥有得天独厚的人文资源,为文艺繁荣发展奠定扎实基础。近期,江苏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调研组围绕“提高文化原创能力,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专题,赴南京、苏州、无锡等地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文艺创作生产一线的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力求为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文艺作品贡献智慧。
近年来,江苏文艺战线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以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全力构建先进创作生产体系,精品力作、名家新秀不断涌现。扬剧《郑板桥》、昆剧《瞿秋白》、锡剧《烛光在前》等多部作品荣获全国“文华奖”、“五个一工程”奖,舞剧《朱自清》《红楼梦》等剧目获中国舞蹈“荷花奖”,电视剧《人世间》《北上》凭借其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精湛的艺术表现,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广泛关注,实现跨群体、跨领域的出圈传播。
重视组织引导,主题精品创作有力。2021年,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打造全国领先的创作生产体系”工作目标,将各地文艺精品创作成效纳入对各设区市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文艺工作的组织力和执行力,推动文艺创作从“高原”迈向“高峰”。省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构建重大题材规划引导与创作协同推进机制,秉持“一盘棋”工作思路,打破部门壁垒,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文艺创作的强大合力,并制定出台《江苏省重大题材文艺创作资助办法》《江苏优秀文艺成果奖励办法》等政策文件。
重视优化服务,文艺生态营造有力。文艺精品的创作,离不开充分的展示平台与坚实的发展阵地。一方面,江苏积极推进平台构建,通过举办、承办一系列高规格、高水平的文艺活动,为文艺精品展演与文艺人才成长搭建广阔舞台。另一方面,江苏着力强化阵地建设,既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在全国率先探索并开展国有文艺院团评估定级工作,推动院团向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为其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又组织实施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现优秀率“六连升”。
重视创新推广,传播效能提升有力。结合作品类型、目标受众、市场环境及传播目标,江苏精心为每部重点作品量身定制个性化、系统化的宣发策略,通过“精准匹配+分层渗透”的方式,推动好作品找到更广泛的受众群体,实现更大的社会影响力。在文艺创作与演出方面,坚持演出与演播并举,完善以创作为核心任务、以演出为中心环节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优秀文艺作品多演出、进基层。在传播渠道上,坚持线上与线下融合,充分运用主流媒体资源和抖音、B站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短视频等生动有趣的宣传内容,以适应不同受众群体的多样化需求。同时,积极对接中央驻苏媒体,充分发挥其全国性传播平台优势,推动其与省内主流媒体协同发力,对重大主题活动集中宣传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江苏文艺的风采与成就。
重视人才培养,文艺苏军锻造有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自2013年以来,连续为我省在文化艺术领域作出卓越贡献的名家大师颁发了四批“紫金文化奖章”,进一步扩大江苏文艺名家在全国的影响力。同时,采用“师徒结对”方式,通过资金扶持、采风创作、集中培训、展演展示、年度考评等机制,将“传帮带”传统深度融入文艺人才培养全流程。高度重视少儿文艺人才的培养,举办江苏省少儿戏曲“小梅花”授花典礼、江苏省青少年音乐“小茉莉花”声乐展演等活动,为江苏文艺事业培养“文艺小苏军”。
对标新时代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江苏文艺创作生产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短板,如文艺精品创作的激励机制尚不完善,未能充分激发创作者的创新活力;资源整合能力有待提升,应对市场竞争与行业挑战的主动性不足;传统文艺行业人才流失现象突出,人才梯队建设面临断层风险等。文艺创作生产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从创作主体、人才培养、演出环境等多方面协同发力、综合施策,共同构筑新时代江苏文艺高峰。
建立文艺精品创作展演与评价机制。着力提升文艺创作生产组织化水平,不断完善文艺创作生产全领域协同、全要素集聚、全链条推进、全周期扶持、全过程推广。建立健全重大题材发布推介、重点项目评估论证、重点作品跟踪推进、优秀作品传播推广等文艺创作生产组织工作流程,避免题材扎堆、撞车现象。对于重大主题或重要节点的项目,要在导向把控、创作打磨、播出平台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和指导,最大限度提升作品的传播效果。
营造提升文化原创力的良好环境。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整合各方资源,搭建跨领域、跨行业的文化创作平台,打通文化与科技、教育、商业等多领域的合作通道,激发文化创新活力。引导公众摆脱对“短平快”快消式媒介内容的过度依赖,重塑观众的审美取向和精神文化需求。加强相关法规和制度建设,形成尊重原创、保护创新的社会风尚,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行为,维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明确数字艺术、AI创作等新兴领域的原创界定与权益归属,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入社会资本,为优秀创作项目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加大文艺精品创作的扶持力度。加强优秀文学作品与影视、戏剧、漫画等艺术形式的转化与互动,促进不同艺术门类间的融合发展。设立专项电影创作扶持基金,重点支持现实题材、青年导演作品和艺术电影创作,对于入选国家级、省级重点选题的项目给予前期开发资金补贴和后期票房奖励。在电影运营端建立科学排片评估体系,优化电影市场资源配置。对于各省级院团在“文华奖”、全国“五个一工程”奖等权威赛事中获得重大奖项的作品,给予省级、市级(所在驻地)两级叠加奖励,充分调动创作积极性,激励更多优秀作品的诞生。
强化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文艺人才队伍,是提高文化原创能力的关键。一方面,着力培育一批功底扎实、素质良好的学科带头人和青年理论骨干。通过理论宣传与引领,提升文艺创作者的理论素养,使其能够在文化创新创造中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创作出更多反映时代精神、具有思想深度和文化内涵的原创精品。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的文艺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重视文艺人才在传统文化、数字技术、国际视野等各方面的培训学习,打造一支既精通传统文化又掌握现代科技手段、既有深厚文化底蕴又能胜任跨文化交流的复合型文艺人才队伍。同时,对于已取得重大成果的拔尖艺术人才,可设立“江苏艺术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一人一策”的个性化支持方案,创造拴心留人、安心创作的良好氛围。□
(执笔人:顾鸿、刘跃清)
责任编辑:孙秋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