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是积极应对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的必然之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要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和育幼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针对幼儿园资源闲置与托位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矛盾,探索托幼一体化成为学前教育发展的一个趋势。
构建托幼一体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托幼一体化”是指将0—6岁婴幼儿的教育与保育相互衔接,进而实现婴儿与幼儿教育的有效融合。推进托幼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可以实现“盘活存量资源”与“提质增量服务”的双重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保障婴幼儿发展权。研究表明,0—3岁是儿童脑神经发育关键期,影响语言认知和情绪调控等能力。当前,专业托育服务的供给与婴幼儿家庭的普遍需求之间尚存差距,众多家庭在获取早期发展支持方面仍面临诸多困难。推进托幼一体化服务是落实“养育成本减负”政策、保障婴幼儿发展权的必要举措。
减轻家庭育儿压力。在家庭小型化与代际支持减弱趋势下,托育服务成为破解“生养困境”的关键路径。作为生育主力的80、90后群体,同时承受职业竞争与家庭赡养双重压力。当前正处在生育成本攀升的社会转型期,专业托育体系缺失显著加剧年轻家庭育儿焦虑。托幼一体化服务体系通过创新公共服务供给,系统性降低家庭育儿时间、经济与机会成本,为人口高质量发展奠定民生基础。
落实国家生育支持政策。自2013年“单独两孩”至2021年“三孩政策”三次调整中,《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及配套政策形成“法律—政策—财政”三位一体体系。优化人口发展战略需要系统性建设托育体系,整合婴幼儿照护与学前教育资源,构建全周期服务网络。这既是保障人口均衡发展的基础,更是实现“幼有所育”的制度创新。
激活经济内生动力、促进产业升级。人口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消费升级主体。当前我国经济处于动能转换关键期,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托育服务体系既补民生短板又育发展新机。推进托幼一体化并完善托育服务体系,既能释放被家庭育儿成本限制的消费潜力,又能系统性提升女性劳动参与率。
当前面临的问题
受新生儿数量持续下降影响,学前教育空置率攀升。伴随幼儿园撤并计划实施,教师转岗压力凸显,教育资源供需失衡亟须系统化解决方案。从需求侧看,幼儿园办托班契合群众需求。以连云港为例,截至2024年底,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7.6万人,托育机构提供托位1.83万个,实际收托0.72万人,托位利用率39.34%,其中幼儿园开设托位占比12.02%,收托占比25%,利用率达81.82%。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连云港幼儿园托班托位利用率显著高于纯托育机构利用率,这反映出家长对幼儿园托育质量的认可,为资源整合提供了需求侧依据。与此同时,必须重视当前托幼一体化服务面临的挑战。
管理机制衔接不畅。现行0—3岁托育服务与3—6岁学前教育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托幼衔接缺乏政策协调机制,导致资源配置标准不统一、服务对接不畅。多部门协作效能不足,建筑安全、消防安全、人员资质等跨部门监管事项存在职能重叠,幼儿园托班师资培养体系尚未健全。
设施与服务双重适配不足。幼儿园设施普遍基于3—6岁儿童需求设计,适托化改造相对滞后,存在安全防护缺失、教具适龄性不足等隐患。专业能力方面,持有育婴师资格证教师比例偏低,系统接受0—3岁婴幼儿发展心理学培训的教师比例更低。
家庭差异化需求难匹配。对机构安全性存疑,家长普遍担忧照护专业性不够。双职工家庭需要临时托育服务,但市场供给不足,难以匹配家庭差异化托育需求。“隔代育儿”占比较高,教育理念差异导致婴幼儿发育商参差不齐,“重养轻教”观念普遍。
进一步推进托幼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
破解托育服务发展瓶颈、释放消费潜力,需要将解决当前痛点与完善中长期制度紧密结合,通过系统性制度创新与体系构建,优化供给、提升品质、增强信任,加快培育普惠多元的高质量托育服务体系,形成托育消费扩容提质的可持续动力。
理顺管理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完善顶层设计,建立教育、卫健跨部门协作机制,制定托幼一体化规划及服务标准,构建全生命周期照护体系。健全法规标准,推进托育专项立法,明确公共服务属性和法律地位,出台《托育机构建设运营规范》,规范安全、师资、课程等核心指标。优化审批监管,推行资质互认制度,允许幼儿园托班沿用原消防证明,符合条件的公办及民办非营利园经法人变更后转卫健部门备案。
推进适托化改造工程,提升资源供给效能。推动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融合,通过“存量优化+增量提质”双轮驱动,化解幼儿园闲置与托位不足矛盾,实现民生资源高效利用。一是实施适托化改造。新建园按托班标准配建设施,闲置园推行“一园一案”低成本改造。二是完善服务衔接。建立0—6岁成长评估体系,开发健康监测数字化平台,制定《托幼转介服务规范》确保服务连续性。三是创新服务模式。推广弹性托育,提供全日托、半日托等多元服务。
创新多元运营机制,构建成本共担体系。一是强化财政保障。建立央地财政联动机制,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制定托育服务实施细则,明确补贴标准及生均经费比例。建立生均经费结余专项划转机制,健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界定普惠机构范畴,规范收费项目及分类定价体系。合理设定保教费基准,通过班额优化和财政补贴平衡收支,探索社会资本、公益基金及政企共建等多元融资模式。二是推广“公建民营”模式。统筹政府产权资源,通过招标引入专业机构运营。三是完善“民办公助”体系。实施建设与运营补贴相结合的扶持政策,建立家庭、企业、社会协同分担成本机制。
构建专业化人才培养体系,强化职业发展支撑。一是完善人才培养政策。支持高校设托育学科,推进托育与学前教育专业集群建设,建立终身教育机制。落实托育师职称认证与教师资格互认制度,督导机构落实全员培训,组建跨领域“双师型”教学团队。二是推动全链条培养。建立职前职后贯通培养机制,推行模块化研训与数字化继续教育融合模式,统筹配置人力资源并保障同工同酬。三是优化职业生态。创设教学能力、服务质量、专业创新三维评价体系,建立岗位互聘流动制度。制定行业薪酬标准,设立专项荣誉奖项,建设人才中心,构建在线研修、技能比武等立体化成长平台。□
(作者系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霍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