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是最具原创性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江苏承载着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深切关怀和殷切期望,肩负着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职责使命。近年来,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一体推进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具体而言,江苏在法治建设各领域实现了一系列突破和进展:首创并深化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连续5年位列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7个设区市、县(市、区)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持续增强。
江阴市“骑手之家”法律援助联络点值班律师接待“骑手”咨询 江阴市司法局供图
坚持政治统领,牢牢把握法治江苏建设正确方向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省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调要“使法治成为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省党代会、省委全会多次对更高水平推进法治江苏建设、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律服务产业提质增效等作出部署。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落到实处。
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省委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出台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和干部培训的重要方面。举办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印发全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共性综合清单,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成立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推出全国首个习近平法治思想“E起学习”线上平台,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大讲堂”等活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
践。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更高水平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法治服务保障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以法治之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落实。对标对表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制定出台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切实把“施工图”变成“实景图”。部署推进我省法治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每年制定印发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健全完善任务清单、定期报告、专项督办、工作提醒等制度,进一步凝聚法治建设合力。
坚持融入大局,全力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四个走在前”“四个新”“4+1”“四个着力点”等重大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强化新质生产力的法治保障。制定出台数据条例、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等,推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实施方案,推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3项政策举措。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出台15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措施,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和“非现场执法”。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创新“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开展法治民企建设五年行动,连续推出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举措,省级以上园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筑牢群众美好生活法治屏障。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连续推出年度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深入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组织开展“法治民议”活动。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出台《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率先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推动县以上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一站式”服务。加大“一老一小”等特殊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保障,修订《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近五年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27万件。
增强高水平对外开放法治动能。积极服务构建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统筹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加快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出台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13项举措,打造南京、苏州涉外法律服务集聚区,设立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加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地区执法司法合作,开创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省级层面执法合作协议先河,连续四年成功承办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
坚持守正创新,奋力开创法治领域改革新局面
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聚焦立执司守等法治建设重点环节深化改革,切实以改革彰显法治优势。
深化高质量立法实践。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创新驱动发展、保障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五年来,共制定、修改、废止省级地方性法规(法规性决定)、政府规章348件,推出院前医疗急救条例、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等43件“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建立政府立法审查专家咨询、风险防范、协同协作等工作机制,建立省人大、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50个。出台《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关于加强基层法治审核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构建了“红头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链条制度体系。
全力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持续打造“不见面审批”等改革品牌,率先完成首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全量上线。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省级主要执法部门均已制定行政裁量基准或适用规则,公布覆盖省市县三级的351项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完善行政复议纠错案件线索移送和抄告报告等机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彰显。
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一“牛鼻子”,推进落实法官权责清单制度,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运行机制,推行院庭长阅核案件制度。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综合履职能力建设,建立三级检察院上下一体履行检察侦查职能工作机制。率先推行公安机关67项现场执法标准指引,建成运行127个县级公安机关接报案中心、1597个所队接报案室。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建成执行服务、事务、监督“一体两化三中心”,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完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全省建成17所专门学校,不断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不断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创新推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三单一书”制度,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和法治文化惠民行动,建成法治文化阵地1.8万余个。出台《进一步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深入实施“精网微格”提升工程,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9个,培育近20万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在全国率先构建非诉纠纷化解体系,全省95个县(市、区)全部建成运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严打严惩突出违法犯罪,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案件,刑事案件发案数连续下降。
坚持狠抓落实,聚力提升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质效
坚持干字当头,突出项目牵引,不断压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凝聚各方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健全工作机制。优化调整省市县三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完善相关工作规则和运行制度。着眼强化立执司守各环节关联贯通,每年推出全面依法治省专项行动(专项工作),统筹推动各条线各部门解决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
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连同辖区内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法治建设综合督察,推动法治督察纳入政治巡视巡察,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民主测评与综合考核协同推进机制,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现场述法,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
建强法治队伍。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人员分类管理和能力建设,制定出台我省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实施意见,启动实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全省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队伍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加快高端化、紧缺型人才培养,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实施意见》,建立全省涉外法治人才库,打造2个全国、5个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努力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