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将“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十五五”时期,高效能治理的内涵已从单纯的行政效率提升拓展为系统性、协同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现代治理范式。它不仅是技术层面的流程优化,更是制度层面的深层变革,要求政府在复杂环境中实现战略引领、政策协同与服务精准的统一。
高效能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涵
高效能治理的本质在于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统一。《建议》明确提出“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这为高效能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政府既不能越位干预市场运行,也不能缺位放任风险累积,而应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更好发挥战略引导、制度供给、风险防控和公共服务职能。只有在“放得活”与“管得好”之间找到动态平衡,才能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既充满活力又井然有序。
高效能治理要求构建系统集成、协同联动的政策执行体系。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社会问题,单一部门、单一政策已难以应对。《建议》强调“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这些都要求治理必须具备系统性思维。行政体制必须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惯性,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政策协同,形成整体性治理合力,特别是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风险防范等重大战略任务中,实现资源统筹与行动协同。
高效能治理的协同性体现在央地关系与政社关系的优化重塑上。《建议》提出“完善并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健全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这些改革举措要求中央与地方在事权、财权、责任划分上更加科学合理,推动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央地治理格局。同时,治理的协同性也要求政府与社会、市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通过制度化渠道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治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
高效能治理的最终落脚点是增进人民福祉,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建议》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基本原则,强调“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要求我们必须聚焦人民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治理效能的高低,最终要由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来检验。
高效能治理与行政体制改革具有双向驱动关系
行政体制改革是实现高效能治理的重要路径。治理效能的提升,归根结底依赖于制度的完善与运行机制的优化。《建议》明确指出要“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深层次改革”,这揭示了改革与治理的因果关系。当前,制约治理效能提升的深层次问题,如部门职能交叉、政策协调不畅、基层治理能力薄弱、监管执法碎片化等,本质上是体制机制问题,必须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来系统性破解。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关键抓手。《建议》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要求行政体制改革必须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将工作重心转向战略规划、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风险防范。同时,要通过优化政务服务、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社会工作体制机制,为市场和社会腾出更大发展空间,激发全社会的活力与创造力。
高效能治理为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明确的价值导向和目标指引。改革不是为改而改,其最终目的是提升治理能力、服务发展大局。《建议》中“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等原则,为改革设定了清晰的航向。这要求行政体制改革必须服务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共同富裕等重大战略任务,确保改革举措与国家发展大局同频共振,避免陷入“为改革而改革”的形式主义。
高效能治理的成效是检验行政体制改革成败的根本标准。一项改革是否成功,不在于出台了多少文件,而在于其是否真正提升了政府的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和服务能力。《建议》提出的社会治理效能增强、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等目标任务,正是对改革成效的量化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改革成效评估机制,以治理效能的提升来倒逼和推动改革的深化,形成“改革—效能—再改革”的良性循环。
改革发力打通高效能治理关键环节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制约内循环畅通的制度壁垒。《建议》明确提出“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要求“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这要求改革必须聚焦于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审查等基础性制度建设,消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同时,应健全跨区域利益分享机制,优化企业总部与分支机构、生产地与消费地的利益分配,从根本上解决地方保护的激励问题,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构建协同、精准、可持续的政策体系。《建议》强调“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这要求加强财政、货币、产业、就业、区域等政策的统筹协调,避免“合成谬误”和“分解谬误”。必须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零基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资源向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倾斜。同时,必须“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财政可持续性,为“有为政府”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深化数字政府建设,重塑政府运行模式。《建议》提出“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为数字治理提供了顶层设计。改革必须着力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打破“数据孤岛”,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互联互通。应加快推动政务云、政务网络和公共数据平台的整合升级,构建统一的数据资源体系,为政策制定、风险预警、市场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推动政务服务智能化升级,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应深化“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从“可办”向“好办”“智办”升级。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政策精准推送、服务主动供给、风险智能预警,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全链条协同的现代化服务体系。例如,通过“AI+政策”实现企业可享政策的自动匹配与直达快享,通过“智能审批”减少人工干预和办理时限,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
(作者系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