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涵养民族文化自信的深厚源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发布《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为非遗资源数字化保护奠定基础。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非遗数字化已成为数字技术创新与传统文化传承深度交织的战略命题。江苏作为非遗资源大省,面对传承人群老龄化、部分项目生存危机等挑战,需积极探索兼顾技术创新与文化传承、开放共享与安全可控的非遗数字化保护与传承新模式,推动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在数字技术深度赋能的背景下,江苏非遗保护与传承实践呈现出技术驱动、形态创新与价值重构的鲜明特征。全息记录、沉浸传播、智能交互等数字化手段的应用,正推动非遗从静态保护向动态传播、从专业领域向大众传播的双重跃升。
全息记录:构建非遗数字资源体系。随着时代变迁和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很多非遗开始淡出人们视野,存续环境和传承链条呈濒危之势。江苏积极推进非遗“记忆工程”,持续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濒危非遗项目的数字化采集与存档工作。突破传统记录方式的物理局限,通过三维建模、动态捕捉、多光谱成像等技术,运用视频、录音、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对非遗信息进行全方位、高精度的全息记录。同时将非遗的形态特征、工艺流程与文化语境转化为高精度数字资产,建立全省非遗数据库,为非遗传承提供数字备份与开放共享的双重支撑,实现文化遗产从“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传承”转型。
沉浸传播:拓展非遗的体验场域。江苏各地积极推动数字技术赋能非遗传播,打破线性叙事与单向输出的局限,转向搭建可感知、可交互的沉浸式体验场域。苏州推出的“狮林·园宇宙”项目,运用5G网络技术,借助无人机和360°全景高清眼镜,为游客提供沉浸式非遗体验。江苏智慧文旅平台整合大数据、云服务、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苏心游”等服务端口,为公众提供非遗体验项目的在线预约与定制化服务。平台依托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等技术,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沉浸式体验场景,推动公众从文化旁观者转变为深度参与者,让人们在亲身体验非遗魅力与地道“苏韵”的同时,感知非遗蕴含的仪式功能与社会意义,进而深度激活公众的情感共鸣与价值认同。
智能交互:激发非遗传承的内生动力。江苏在非遗传承与创新发展中积极探索“人机协同”模式,利用智能交互技术,创新互动介入方式,让非遗真正融入当代生活,激活非遗传承的内生动力。面对传统扎染工艺对老师傅手感依赖度高、生产效率低且质量稳定性难以保障的传承困境,江苏华艺集团联合东华大学建成国内首条非遗扎染智能机器人生产线,通过“人机协同”,在保留手工扎结这一核心技艺和非遗内核的同时,将注染等环节交由搭载计算机视觉与深度学习算法的机器人完成。这一创新不仅显著提升生产效率与质量稳定性,推动工艺从“经验驱动”迈向“数据驱动”,更是对非遗在规模化生产中保持本真性的成功探索。
数字技术深度融入非遗保护与传承,提升了非遗生产与传播效率,为传统文化传承开辟新路径,但其工具理性带来的技术异化、产权模糊与系统脆弱性等问题,对非遗本真性存续以及文化安全也构成多维风险挑战。江苏需立足技术理性与文化价值的辩证统一关系,在鼓励利用数字技术对非遗进行创新性表达的同时,始终坚守文化安全底线,确保技术创新应用不损害非遗的核心文化内涵,推动非遗数字化在健康、可持续的轨道上发展。
深化技术融合与标准建设。进一步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VR/AR/MR、3D影像等数字技术在非遗保护、传承、传播等环节的深度融合应用。加快推进数字化修复部分珍贵、濒危、损坏的非遗信息的进程,引入高清摄像、3D扫描、音频录制、图像捕捉、文字记录等技术,对动态表演类的非遗项目如淮剧、杂技等,捕捉其表演过程的表情、动作、服装、道具等细节,对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数据采集,建立全面详细的非遗档案和数据资料库。加强非遗数字化采集、存储、展示等环节的标准规范建设,组建由非遗传承人、非遗研究专家、数字化技术人员、档案与信息管理人员等组成的专业团队,制定从采集(如高清影像、三维扫描、音频录制的技术参数)、存储(如数据格式、元数据标准)到展示(如VR/AR/MR应用规范)的全流程技术标准,确保非遗数字资源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支撑数据的共享互通和长期保存。
加强数据安全与知识产权保护。建立非遗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将非遗数字资源划分为可公开共享的基础信息(如非遗项目介绍)、授权访问的核心技艺资料(如关键工艺录像)以及严格管控的敏感数据(如特定仪式的完整流程影像)。对不同级别数据实施差异化管理策略,积极应用区块链等技术进行数字确权与溯源,防范数据泄露和滥用风险。探索建立非遗数字化成果的版权分类保护机制,对非遗数字化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不同类型成果,细化其知识产权保护路径。对于传统知识本身,可通过《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强调其来源披露和惠益分享;对于基于非遗的再创作成果,可依据《著作权法》等加强版权保护,并利用区块链、时间戳等技术进行确权存证;对于数字复刻产品,则应明确其与原创作品和文化本源的界限。强化跨部门协同执法与合规引导,推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支持起诉”综合履职模式,加强文旅、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对侵权高发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有效打击侵权行为。
明晰技术伦理边界与价值导向。确立技术应用的伦理准则和价值导向,是防止技术异化、维护文化本真性的关键。为此,需构建“技术向善、伦理先行、价值引领”的协同治理框架。一方面,确立“最小干预”与“文化敏感性”的伦理准则。探索建立非遗传播内容审核标准体系,构建“虚实融合、分层触达”的传播体系。尤其是在对涉及民族信仰、特定仪式等敏感非遗项目进行采集和展示时,应建立文化敏感性评估机制,充分尊重相关社区和传承群体的意愿诉求与文化禁忌。另一方面,构建“传承人主导—技术辅助”的人机协同模式。在推进非遗与AI、VR等技术融合时,明确技术介入的边界,明晰技术是用来拓展传承的时空边界,而非重塑文化内核。在应用AI进行纹样生成或内容推送时,保障传承人在技艺解读、成果审定等环节的主导权,将AI的规律解析能力与传承人的经验智慧相结合,确保技术应用始终服务于非遗的本真传承。此外,在非遗数字化保护与传承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各个环节,通过内容筛选、叙事重构与传播引导,强化非遗的文化认同功能,确保非遗数字化传播始终沿着正确的价值导向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