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发布时间:2024-12-25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王进健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近年来,扬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加快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法治社会,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


扬州市开展“非遗文化+网络普法”进社区活动 扬州市司法局供图

完善制度规范,筑牢法治社会根基

法治社会建设,需要以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制度规范为基础和依据。扬州市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制度、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建设、保障社会善治。

完善社会重要领域法规制度体系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找准立法“小切口”,靶向制定停车场建设管理、垃圾分类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燃气管理、老年人优待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出台全省首部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小快灵”地方性法规;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制定修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加强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建设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行为准则,1413个村(社区)村规民约实现全覆盖。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强化规则意识、维护公序良俗。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综合运用开设道德讲堂和家风家训展馆、设立善行义举榜、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推选道德模范等载体和手段,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围绕信用承诺、失信约束、守信激励、政务诚信建设等重要内容研究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建立一套较为完备的信用管理制度体系。“信用+承诺”审批分级管理模式入选“全国信用承诺特色案例”,“诚信扬州”建设入选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

夯实基层基础,优化社会治理效能

法治社会建设,重在基层治理。扬州市聚焦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构建协同高效、到底到边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获批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

全面加强依法治理能力在全国较早出台指挥中心建设地方标准,建成纵向贯通市县乡、横向联通相关部门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体系。在全省率先建成微网格工作体系,全市划分30178个微网格,实现“人、房、店、企”100%纳入微网格,该经验做法获全省推广。

充分激发多元共治活力发挥社会组织在依法治理中的作用,打造文昌花园社区民主议事会等基层治理典型,发展“春涛法律服务中心”“盛平安”等法律服务类、公益性社会组织800余个,推动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组建平安志愿者队伍近18万人,每10万实有人口中群防群治力量达4000人。

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设运行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推动诉调、公调、检调、访调、仲调、专调等模式联动,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三个通道”。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出台《扬州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办法》,成立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

维护公平正义,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社会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的价值支撑。扬州市以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人身权、财产权等为重点,有效维护各类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出台全省首个合法性审查工作地方标准,畅通公众参与决策渠道。连续四年出台涉企免罚轻罚减罚清单,涉及领域不断拓展,事项不断增加。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加大对网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今年以来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逐利执法、执法粗暴等突出问题424个。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完善关爱、保护、预防、救助“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建成全省首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智慧平台”,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现全覆盖。实施“点亮童心向未来”“益童成长计划”等公益项目,启用运行扬州市第九实验学校,针对特殊群体学生进行教育和矫治。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突出均等普惠、便捷高效、智能精准,一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全覆盖。围绕“织密服务站点、闭环纠纷化解、护航企业发展、推进讲法惠民、赋能乡村振兴”五大主题,打造“法治下午茶”项目,覆盖全市1802个乡村。在全省创新建成扬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中心,同步推出“扬州法治营商”线上馆,提供“不打烊”涉企法律服务。

开展法治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扬州市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关键,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常态化推进市委常委会学法。在全省率先开展金融领域述法,推动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建成“扬州市网上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馆”,开设“法治名师云课堂”,讲好“开学法治第一课”,全市所有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实现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

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全市各部门(单位)完成共性和个性普法清单任务200多项。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依托报纸、电视、融媒体中心、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开展各类普法宣传,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打造法治文化建设高地将法治文化融入地域资源、人文景观、旅游景点等,大力推进集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展示园、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运河三湾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古运河法治文化体验线等为一体的扬州大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以漆器、剪纸、扬剧等为载体,创作《法治扬州之歌》《大运河法治谣》等法治文化歌曲,《雕版与法》微视频入选司法部优秀非遗短视频,获全国推介。

(作者系中共扬州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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