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宿迁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持续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向乡镇(街道)拓展深化,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重大改革部署夯实法治根基。
突出承上启下,全面凝聚共识
乡镇(街道)作为最基层的行政单元,一头连着上级党委政府,一头连着千家万户。围绕补齐基层法治短板,宿迁市生动践行“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的改革方法论,全面深化集成改革措施,促进乡镇(街道)成为法治建设主阵地。
全面落实任务要求。围绕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认真研究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确定的具体任务,确保基层法治建设方向正确。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在宿迁开展“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契机,积极争取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支持,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5个方面、16项措施。压紧压实全市95个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发挥法治对乡镇(街道)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主动回应群众诉求。牢固树立“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工作理念,针对2022年全市行政败诉案件数乡镇(街道)占比过半、行政复议纠错案件数乡镇(街道)占比超三分之一的突出问题,深度挖掘“民告官”背后群众对于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的强烈期待。按照“一年强基固本、两年重点突破、三年成效明显”总体思路,确定到2025年实现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明显增强、群众法治素养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等四项工作目标,形成推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施工图”“时间表”。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细化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节点任务,将乡镇(街道)各项工作有效纳入法治轨道。
充分把握现实需求。围绕乡镇(街道)普遍存在的法治建设职能错位、力量薄弱、资源缺乏等问题,创新建立法治领域“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统筹市县两级政法、纪检监察、社会工作、组织、宣传、司法行政、财政等部门资源,推动各方资源力量下沉,协同推进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积极探索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制度,推进司法所分类建设和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强化基层治理法治支撑。
扭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应当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率先突破。实践中,宿迁市全面推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经验,紧盯乡镇(街道)层面权责不匹配、决策不规范、执行不深入等共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提升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突出赋权赋能。基层是行政执法的第一线,行政执法领域广、数量大,必须切实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宿迁市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科学调整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赋权事项,明确市县城管部门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责任,构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三级一体抓规范”责任体系,确定乡镇(街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和人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让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突出预防预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围绕加强基层行政决策源头治理,宿迁市不断规范乡镇(街道)依法决策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事项,不得提交党政会议研究。创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高风险案件预警研判“双轨制”,打造行政争议分层预警模式,指导督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提高依法行政质效。近两年来,全市行政诉讼发案量、败诉率连续实现“双下降”,2023年全市乡镇(街道)一审行政败诉率同比下降74%。
突出巡察督察。开展法治督察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宿迁市结合市情实际,积极优化改进法治督察方式方法,探索专家督察机制,邀请省主管部门专家参与,对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穿透式”调研、“剖析式”督察,形成短板清单、改进清单,并逐一推动整改。推动政治巡察、法治督察融合实施,将基层法治建设纳入市县两级党委政治巡察内容,通过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倒逼被巡察督察单位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优化法治供给,提升服务效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宿迁市坚持把群众可观可感作为检验基层法治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积极向乡镇(街道)基层群众提供高品质法治产品。
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宿迁市持续将公共法律服务广覆盖工程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高质量办好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民生实事,公共法律服务可及性、均等化水平持续提升。精准服务“电商名城”建设,打造宿迁市运河品牌电商法治保障中心,为运河沿线城乡电商提供集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保障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帮扶救助对象“申请即办+上门服务”法律援助机制,开通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优化解纷服务供给。法治是定分止争的有力武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实践证明,只有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群众的合法利益才能得到切实维护。为充分发挥法治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关键作用,宿迁市全面推进“四级联动”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推动政法、法院、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资源力量整合入驻,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解决机制,全省深化源头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苏北片区现场会在宿迁召开。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优化非诉服务提升”“基层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专项行动,矛盾纠纷调解率和解决率均位居全省前列。
优化普法服务供给。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而基层普法是全民普法的重中之重。宿迁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创新推动地方性法规“三进三入”(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入执法、入监察、入司法)。编印普法“信风”手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集,建立领导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一体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提升精准普法效果。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开展“法治文化村村行”“村(居)法律顾问万场讲法”等活动,创新打造“非遗+法治”宣传品牌,将实用的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百姓身边,促进法治融入百姓生活,内化为群众“心中的信仰”。
(作者系中共宿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