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品格

发布时间:2023-03-21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朱菊生 袁久红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明确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并对此作出了全面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深刻理解并充分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品格,在新征程上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筑牢民主基石、汇聚磅礴力量。

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深厚的实践根基

扎根实践沃土一百多年来,党领导人民将对民主的追求融入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历史实践之中,既从本国实际出发,以实践来探索适合于本国国情的民主发展道路;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用全新实践创造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与形式,最终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得到人民衷心拥护、具有深厚现实基础和广阔发展前景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长期实践的产物,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扎根在中国实践沃土,凝聚着党和人民的实践智慧与实践经验,在中华大地展现出勃勃生机和强大生命力。

紧扣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其形成发展的每一个时期,都紧扣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提出的实践要求,通过满足实践要求、解决现实问题而发展自身。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人民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将人民当家作主从梦想变为了现实;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人民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制度框架,让民主大厦巍然耸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巩固和完善各项政治制度,强化了民主发展的政治制度保障和社会物质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人民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民主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融汇实践成果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发展中坚持和完善。党领导人民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民主成果汇聚起来,再通过实践不断加以融合,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具备了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充分的参与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可以追溯到革命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贯彻落实,各项制度安排来自于不同历史时期所创造的制度探索,实践形式和渠道来源于不同时期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正是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价值理念上保持了前后贯通,在制度程序上实现了有机衔接,在参与实践上做到了运行协同,既坚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又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能够贯穿于国家权力运行各环节,从而使得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成为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创新实践构筑强大优势

制度科学有效的优势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首先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践中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充分彰显出科学有效的制度优势。这一方面来自于实践对制度的长期滋养,另一方面来自于实践对制度的检验。如今,全过程人民民主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包括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在内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各项制度安排既有明确分工,又相互密切协作,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统一,有效保证了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人民广泛参与的优势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人民广泛持续参与的突出优势。广泛多样的参与渠道和形式主要来自于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同时也依靠人民群众的实践,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人民通过广泛的政治实践,在围绕涉及自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上发表意见、表达诉求、开展协商,增加了对民主体系的感知和认同。人民通过各种民主参与形式和渠道所表达的意愿和呼声,通过决策程序转化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行动实践,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到实处。正是基于实践的孕育和锻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充分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了人民权益,激发了人民的创造活力。

国家治理高效的优势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其高效的治理表现和举世瞩目的治理成就充分显示了其在国家治理方面的优势。人民通过广泛参与实践,享有广泛真实的权利和自由,维护了社会安定有序的秩序,提高了国家治理的效能。国家各种政治关系通过广泛的民主协商和统一战线工作实践得到了有效调节,发展出了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形成了团结干事的强大合力。党、国家机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各方治理力量各展所长,充分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总之,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地把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效率、民主与法治紧密结合起来,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有机统一起来,以强大的耦合力凝聚团结干事合力。

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迈向更光明前景

在改革创新实践中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所作的重要部署中,首要任务是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这就是要通过改革创新的实践来健全制度体系、提高运行效能。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破除各种妨碍制度有效运行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制度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强化民主制度对国家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保障作用。进一步释放制度的活力,继续增加和扩大制度的优势,推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在广泛协商实践中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协商民主是中国独有的民主形式。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就必须立足于民主协商的广泛实践来贯彻落实。要加强现有协商民主渠道自身建设,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确保各种主渠道能够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其作用。继续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从实践出发来发现问题、找到短板,创建有机融合的协商平台。继续完善协商民主的发展路径,既要完善体制机制,又要提高能力和水平,以制度化、规范化、高水平的协商凝聚广泛共识、汇聚各方力量。

在基层探索实践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从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投豆选举到如今的线上议事群,人民民主的政治参与形式和实践从来都鲜活有效。在新征程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继续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鼓励人民在基层探索实践中扩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参与。要充分发挥基层民主现有渠道和平台作用,激发人民主人翁意识和创新创造活力,继续大胆探索接地气、聚人气、暖人气的民主渠道和民主方式。用实践继续拓展基层民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用更有活力和效率的微治理建设基层治理共同体。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更加注重总结基层探索实践中好的参与经验模式,推动人民基层政治参与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的方向发展。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

责任编辑苏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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