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发布时间:2022-11-22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杨春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举措。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全面依法治国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由此,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目标正式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战略目标与战略举措的关系,目标统领举措,举措支撑目标,从而使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全面依法治国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协同推进和全面实现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它直接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中心任务。这必将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全面依法治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目标中的基础性地位将更加突出,保障性作用将更加明显,尤其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固根本强调的是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对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的保障作用;稳预期强调的是在法治轨道上基于完善的体制机制和行为规范为国家、社会和个人提供稳定、合理、明晰的预期;利长远强调的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发挥持久的保障作用。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行动指南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创造性地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尤其是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构筑有力法治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正确道路。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法治将承载更多使命、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显著优势也将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强大效能。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宪法尊严、权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总结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的经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其中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的基本准则。这三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必须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三根支柱。其中,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三者本质一致、目标一体、成效相关,缺少任何一个方面,法治中国建设都难以做到一体建设。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就要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要紧紧抓住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要推进严格执法,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行了科学谋划和战略部署。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以良法善治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完整、准确、全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内涵。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切实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坚持教育的优先发展与法治保障,完善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必须坚持科技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必须坚持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只有在法治轨道上和法治框架内,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得到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确认与实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必须在法治的保障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最为显著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将其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要适应新时代新征程的新要求,加快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要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作者系东南大学法学院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

责任编辑苏胜利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分享到: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