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在南水北调沿线高起点规划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以此为主轴构筑起江淮大地的生态安全屏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江苏省全国人大代表联合提交了《关于将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纳入国家生态建设规划的议案》,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江淮生态大走廊,从南向北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输水通道,从北向南是淮河入江通道;南接“长江经济带”,北连“京津冀协同发展”都市圈,是两大国家战略的清水纽带和绿色脊梁。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旨在服务国家战略,促进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生态财富和物质财富同步积累。
规划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意义重大
规划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是服务南水北调国家工程的现实需要。江淮生态大走廊最南端的扬州三江营是淮河与长江交汇点,也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源地的核心区,长江水沿京杭大运河逐级提水北送,途径我省泰州、淮安、宿迁、徐州等地。依托南水北调输水廊道和淮河入江水道规划建设的江淮生态大走廊,是江苏省南水北调的主干线,涵盖扬州南水北调沿线全部水道,与微山湖、骆马湖、洪泽湖、白马湖等纵贯相连,湖泊链面积占全国淡水湖的15%左右,是水韵江苏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实施流域共治、战略共保,确保清水北送是沿线城市义不容辞的责任。
规划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高度契合长江大保护的战略要求。江淮生态大走廊沿线城市既担当着“一江清水向北送”的使命,也肩负着“一河清水南入江”的重任。规划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按照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推进区域整体性的生态保护与治理,打造“清水廊道”,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的生动实践,是长江下游城市呼应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主动作为。
规划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有利于强化江苏绿色发展的生态自觉。江苏以全国约1%的国土面积,承载着6%的人口和10%的经济总量,资源与生态环境压力巨大。强化生态自觉,加快绿色发展的形势更为紧迫。规划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有利于统筹推进区域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绿色化、资源利用节约集约化以及新型城镇化、自然生态规模化、污染防治精准化,探索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如何实现物质财富与生态财富的同步积累,聚力打造环境生态的样板区、治理保护的先行区、绿色发展的示范区,将大手笔助力江苏的绿色发展,有力推进江淮大地绿色崛起,挺起江苏绿色发展的脊梁。
规划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是建设“环境美”新江苏的重要载体和样板工程。江淮流域生态基底良好,境内水系发达、湖泊众多、生物多样性丰富,拥有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划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坚持生态优先,进一步彰显生态特色,放大生态优势,构筑起江淮大地的生态安全屏障,有利于保护好大自然赋予我们的生态家底,有利于用生态文明倒逼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发展,也有利于为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积累更多生态财富,提供更好的生态福利,为建设“环境美”新江苏增添更加夺目的亮色。
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的扬州作为
扬州地跨长江和淮河两大流域,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取水口源头所在地。2014年,扬州市委、市政府创造性提出在市域范围内依托南水北调输水干线、重要湖泊湿地规划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的构想,并着手先行先试。2016年9月,市第七次党代会将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列入未来五年重点推进的“十件大事”。
研究制定江淮生态大走廊(扬州段)规划。扬州段的规划范围为:北至扬州市界,西至苏皖省界,东至夹江东岸以及三阳河、潼河两岸,南至长江,近2000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市域面积的1/3。总体布局为“一带一廊”。“一带”为沿京杭大运河、高水河、芒稻河、廖家沟、夹江及周边湖泊水系、湿地形成的生态带,“一廊”为沿潼河、三阳河、新通扬运河、夹江形成的清水走廊。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把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廊道和淮河入江水道建设成清水走廊、绿色走廊和安全走廊。规划的重点工程是,2016-2020年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清水活水、良好湖泊保护和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八大工程6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93亿元。扬州还积极推动生态大走廊上升为国家、省级发展战略。目前,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已纳入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规划》、江苏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写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省委、省政府正在组织推动将其纳入国家生态建设规划。
着力进行先导区建设和源头生态涵养。把淮河入江口和南水北调东线源头地区约100平方公里作为先导区进行建设,实施了江都水利枢纽环境综合整治、“七河八岛”生态中心、廖家沟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等一批先导工程,示范带动江淮生态大走廊全域的高标准建设。目前已完成71家船厂砂石场搬迁、100多万平方米的拆迁和环境整治。以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方式,对“七河八岛”生态中心区域实施“四控一禁”(即控宽、控高、控强、控污和禁止违章建筑),用法律守住开发建设底线,对违法建设“零容忍”。坚持保护为先,切实加强源头生态涵养,研究编制《南水北调东线水源地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把输水沿线周边地区340平方公里范围划定为核心保护区,投入1.19亿元实施核心保护区一期工程,重点实施四大类生态工程项目,建成邵伯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南水北调源头湿地自然保护区。划定面积为871.18平方公里的生态红线区域,占大走廊规划面积的48%。把恢复生态功能、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作为主要切入点,在大走廊沿线基本建成了6个10平方公里左右的生态中心,实施渔民上岸工程,退渔还湖近万亩。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改善和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围绕控源截污,编制实施《扬州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将大走廊区域作为重要生态功能区强化保护与管理,合理划分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限制产业开发,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先后关停多个重污染企业。实施了300个重点减排工程、59个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10座,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3.5万吨/日,铺设污水主干管网720公里。同时,着手研究渔民上岸安置政策,水产养殖、畜禽养殖户清退补偿及就业安置政策,退耕还湖农民补偿政策,有关企业和项目关停补偿及职工的安置就业政策,市、县(市、区)在大走廊建设上的财权、事权,绿化土地的流转及相关土地性质的调整等政策。
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需要同心协力
推进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贵在行动、重在协同、成在持久。必须提高认识、增进共识,强化法治思维,善用市场手段,注重结合融合,推动实现区域协调共治的长效化、可持续。
增进共识,尽快建立协调共建机制。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的具体探索和生动实践。对全国、全省尤其是大走廊沿线城市有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风无边水无界”,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协同推进“流域共治、战略共保”。从省内看,作为苏中、苏北地区的流域性综合工程,需要成立以省、市、县(区)边界所在地政府共同参与的大走廊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专门工作机构,协同推进规划编制落实,形成共防共治、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需要省有关部门重点在规划、项目编制、项目实施、修复治理保护方案及技术、政策衔接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强化法治思维,坚持法治化推进。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事关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涉及各方利益,只有强化法治思维,科学组织,才能找到各方利益的共同点,寻求到最大公约数。建议国家和省在产业发展、城镇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岸线划定、污染排放标准等方面统一规划,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同时尽快立法保护南水北调,设立南水北调生态补偿基金,建立综合生态建设保护考核及生态补偿制度,以制度倒逼各地既弹好守土有责的“独奏曲”,又奏响齐抓共管的“交响乐”。
理顺投入渠道,实现多轮驱动。江淮生态大走廊涉及一系列工程项目,工作量、资金投入量较大,要通过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多轮驱动、同向发力加以解决。建议国家设立江淮生态大走廊财政专项引导资金,制定价格、财税、金融等鼓励政策,加大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等经济手段对生态大走廊地区的支持力度,健全污染物排放许可有偿使用和交易、能源消费和煤炭消费量交易、节能量交易、水权交易等生态产权交易制度,扶持、激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等通过PPP方式参与大走廊建设。同时,综合运用个人自律、法律和行政引导、经济调节等手段提升公民环保意识,推动形成政府作为领航员、市场当好主攻手、市民百姓人人参与个个出力、各方共建共享的良好工作格局。
坚持辩证施策,做好融合文章。水的问题在岸上,岸的问题在地上。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需要系统思考、顶层设计,谋在远处、干在实处,把握节奏、精准发力。以生态文明建设倒逼发展方式转型,既让群众的“口袋”鼓起来,又让身边的“生态”好起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不是孤立的生态环保,而是长效多赢的区域战略。要以建设生态大走廊为契机,研究建立“生态+城市”“生态+产业”“生态+旅游”等标准体系,引导和倒逼绿色城市建设、绿色经济发展、绿色生活养成以及区域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全面推进绿色发展。特别是大走廊区域内的京杭大运河是我国唯一在用的世界文化遗产,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可联合发力,推动运河历史文化与生态大走廊的有机结合,在遵循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持续发展、永续利用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其历史内涵和文化底蕴,推动文化遗产、历史元素与生态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游、高端商务游,大走廊建设专门机构可与运河管理相关组织联手打造建设国际运河文化旅游目的地,将生态大走廊建设转化为发展优势,在未来发展中占得先机、赢得主动。
(作者系扬州市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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