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共建江淮生态大走廊的协同性

发布时间:2017-05-26     稿件来源:《群众》(下半月版)     作者:史修松    

江淮生态大走廊地处南水北调东线长江与淮河流域之间,以京杭大运河为主干线,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线路所流经的地级市为主要范围,包括江苏省扬州、泰州、淮安、宿迁、徐州5市。江淮生态大走廊串联长江和淮河两大水系,是长江、淮河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带,是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是淮河入江入海通道的重要缓冲区,也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最重要的水源地和清水走廊,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是实施国家南水北调工程、保障南水北调东线输水水质稳定达标的重大举措。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涉及不同行政区划,不但要做好顶层设计,还要完善保障措施、强化政策支撑与引导。

协同构筑绿色生态产业体系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区域创新资源优势,面向国内外聚合创新资源,健全协同创新机制,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速发展服务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创新能力较强、品质服务优良、协作紧密、环境友好的生态产业体系。

根据区域特征和优势,构建现代生态农业产业体系。生态走廊地处江苏省中等发达或不发达地区,多年来的工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使南水北调东线源头区域污染负荷较重、优良水体比例不高、生态功能退化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长期稳定实现“清水北送”,维护良好生态底色仍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五市的农业产业化程度依然较低,与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农业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以粮食优质高产为前提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产业化程度高为主要标志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以基础设施、机械装备、服务体系、科学技术和农民素质为有力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积极利用创新资源和创新成果,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前瞻性谋划布局,围绕物联网、生物技术药物、智能装备、动力电池、纳米新材料、硅基新材料等前沿性领域,推进形成一批科技研发、产业化和应用示范工程,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

加快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带建设。以国家级产业园和省级产业经济区为重点,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企业间、产业间、园区内耦合共生,实现废渣、废水近零排放,促进产业园区废物交换利用、能源资源梯级利用、污染集中治理。重点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开展循环化改造,力争到2020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建成生态园区,形成以产业结构高端化、重点行业循环化、企业布局集群化、生产方式清洁化为方向,以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为载体的循环经济示范带。

协同推进区域新型城镇化建设

以绿色发展为理念,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充分发挥走廊核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各城镇间的分工合作,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协调各类城镇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形成生态环境宜居舒适、建设方式集约高效、生活方式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体系,打造沿运河特色城镇群。

将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发展,展现运河文明。依托星湖河网的自然生态环境,合理确定城镇功能布局和空间形态。利用运河打造城镇河滨水景观长廊,利用城镇的自然湖泊打造城镇“绿肺”,扩大城市生态空间,增加森林、湖泊、湿地等具有生态调节功能的景观斑块面积。以城区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乡村庭院花园化为重点,构建城乡一体的绿色家园。大力挖掘大运河文化内涵,积极推进人文城镇建设,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延续城镇历史文脉,注重保护运河城镇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

多市协同,推进城乡各种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建立健全城乡均等化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城乡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管理体制等一体化,推动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推进市县空间规划改革试点,支持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开展城市综合管廊和海绵城镇建设,全面推行走廊城镇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镇管理数据库,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

协同创新廊道建设体制机制

大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打破城市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加快形成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区域城市友好交往、公共服务合作共享的体制机制,为江淮生态大走廊发展提供动力和制度保障。

成立协同推进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政策支持。成立江苏省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协调组织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的办事机构,拟定推进江淮生态大走廊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成立江淮生态大走廊产业投资基金等融资平台,重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沿走廊产业结构升级。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将江淮生态大走廊纳入省级生态补偿范围,把水利设施运行费用、民生补偿、产业发展补偿等纳入补偿内容。把担负流域水源涵养等重要生态功能的部分县市列为“省生态补偿试点县”,先行试点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大对具有水土保持等生态效益的生态林、公益林的生态补偿的力度。

做好规划衔接,推进环保联防联控,实现公共服务合作共享。加快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专项规划,扬州、淮安、泰州、宿迁、徐州制定本地区的实施规划,经领导小组审议后实施。省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规划实施工作指导,在专项规划编制、政策实施、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必要指导和支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各地区采取共同行动策略,保障合作的持续稳定开展。

推动公共服务合作共享,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服务环境,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发展合力。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环保机构,建立健全区域环保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开展区域环保督察巡视,协调对接区域工业项目、设立项目环境准入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共同推进跨区域重点生态环保工程建设,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制定实施流域联防联控管理办法,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评价机制。由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各市具体负责规划实施工作,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职能部门配合实施江淮生态大走廊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走廊规划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细化明确年度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到部门、分解到年度,建立建设工作责任制度,主要责任部门负总责、抓部署、定计划、排进度、给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建立江淮生态大走廊联席办公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季度会、建设月度会,协调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项目落实。

建立江淮生态大走廊项目推进督察检查制度。各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部门推进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综合或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健全和完善走廊建设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快制定有利于江淮生态大走廊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开展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重大专项监督检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考核指标,突出关键指标考核,重点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中小企业孵化、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软环境建设等方面的考核和评价。明确目标责任,强化奖惩措施,确保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对综合考评成绩突出的县区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并把实施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作者系苏北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淮阴工学院社科处副处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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