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要把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一段时期以来,江苏省出台简政放权、创新投入、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人才激励等一系列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的政策,为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创新生态系统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还存在政策碎片化、政策供给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政府与市场的职责边界模糊等问题。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苏州工业园区依托“金鸡湖创业长廊”这一众创空间集群的建设,实现了区域创新生态系统的演化,取得了显著成绩,对我省其它地区构建创新生态系统具有借鉴意义。
提供促进创业的政策和服务。园区政府通过出台各领域政策文件完善法律体系,通过市场化运作财政扶植资金明确产业导向,通过简化无产权房证明、放宽注册资本条件等措施提升行政服务,形成了与国际接轨的管理体制与运作机制。采用扁平化政府管理模式,坚持“亲商”、“亲才”的理念,建立了全过程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尤其在制定政策时,更多的是从服务对象的切实需求入手,关注细节并凸显差异性。
实现市场化的资源配置。特色化行业协会促进政企互动,在园区资源配置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打造“金鸡湖创业长廊”这一众创空间集群,以其作为政府与市场连接的纽带。通过打造云信联盟,配合科技部门深度参与众创政策研究与制定,助力长廊建设;服务协会会员,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在机制创新、创业孵化、众创服务、合作交流、宣传推广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撑。
引进高素质的人力资本。园区重视引进和培养各类优秀人才,注重吸引全球人才的参与,尤其注重引进各类领军人才。园区通过引进一个人才团队带动一个产业的创新发展已成为普遍现象,可称之为人才的“雁阵效应”,即“引进一名领军人才,引回一批专业人才、引进一组招商项目、引来一批高端技术、引用一套管理经验”。
创造适宜的融资条件。园区政府致力于构建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打造“直接投资全产业链”模式,为创新创业提供有力的资本支持。尤其在扶植高端智力资源创业方面,专门设立领军创投基金和国家“千人计划”创投中心。国家“千人计划”创投中心于2011年正式成立,目前已集聚各类股权投资机构超500家,管理资金规模800多亿元。
培育有益的创新文化。园区作为全国首个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历史积淀的“勇于实践、开放创新”的文化理念是其创新生态系统的核心要素。国际纳米技术产业博览会、中国创博会、创业长廊年度盛典等一系列会议、论坛或展览的常态化举办,增强了众创文化的渗透力,加速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推动园区在创业中创新,在创新中创业。
打造智慧化的城市设施体系。园区于2013年成立“智慧城市实验室”,不断推进“云彩示范试点”,重点推进基础网络设施和各类公共数据中心的建设,全力推进信息化技术在政务、企业与社会的广泛应用,相继建成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城管、智慧环保、智慧社区等一系列信息化民生工程,提升了园区生产与生活的层次水平。
构建江苏创新生态系统要从制度、政策、操作三个层面下功夫,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注重从“创新政策”向“创新服务”转变,确立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的新理念和新范式,用整合的方法制定和实施构建江苏创新生态系统的措施,在创新生态系统领域建立政府和社会之间新型的伙伴关系。
制度层面设计。一是统一江苏省创新生态系统的认识和理念。要特别注重顶层制度设计,积极构建多部门协同机制,包括消除多头治理模式。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市场在创新生态系统中的角色定位及责任边界,确立它们之间的伙伴关系。三是尽快梳理与评估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于阻碍创新发展、相互之间冲突矛盾的条文进行及时修订、完善或废除。
政策层面设计。一是明确产业培育的目标与路径。根据区域内环境、人才、市场等资源存量情况明确产业培育的目标与路径,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二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管理职能、减少管理层次,建立起精简高效务实的行政管理体制。三是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创新财政投入模式,在继续保持专项资金的扶持性和导向性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效益。四是建立客观公正的创新评价机制。根据不同创新活动的规律和特点,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创新成果、创新人才、创新环境、创新企业等建立起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机制,进而实施激励措施,激活各类创新主体潜能。五是建立详细补贴标准,规范申请、发放和监督程序。规范政府为聚集创新资源所实施的相关产业、税收、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六是完善知识产权应用与保护的制度。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在全球主要市场申请知识产权。七是建立和完善众创服务人员管理制度。通过规范众创服务人员的行为,保证服务人员能够自觉地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思考问题,并将“亲商”、“亲才”的服务理念贯彻到自身工作中,努力使其服务行为符合国际活动的通行规则。
操作层面设计。一是重塑政府的角色。政府作为管理者和服务者,在创新生态系统的构建中,需要更好地定义公共部门应该做什么、和谁一起做以及怎样去做。二是鼓励行业协会实现自治管理。鼓励各类行业协会有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释放科技服务市场活力,引导行业协会成为最前线的管理者、创新的主力军。三是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创业孵化体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一定区域内聚集各类孵化资源形成完整的孵化体系,形成内在自主发展、良性循环的态势,加快创新到产品的转化速度。四是建立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通过调整高校、继续教育等课程体系培养本地人才,通过良好的区域创新生态吸引全球人才。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在公积金缴纳、子女入学、家属随迁等细节上给予高端人才更多关注,确保其安居乐业。五是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需要立体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扶持。充分发挥产业基金、风险投资、科技贷款等资本力量,培育和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以及创新科技金融监管模式,打通从技术到产业的“最后一公里”。六是根植创新创业的文化。举办更多国际性会议、论坛或展览,打造标志性会展品牌,努力营造区域创新文化氛围,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创造、宽松和积极向上的创新氛围。
(作者系省重点培育智库、苏州大学东吴智库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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