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俊:土地改革试点不能“抢跑”

发布时间:2014-08-21    

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土地制度改革,根据中央精神,首先是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稳定推行。底线是什么?第一,集体所有制不可能改变,也不可能把集体土地改成国有的。第二,守住耕地红线。最重要的是把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放在第一位,不能以牺牲农民土地利益为代价,让工商资本进入农业。

现在土地制度认识分歧最大,所以三中全会提出关于土地改革措施,绝大部分都要先试点,要获得授权,不能够抢跑。

现在有关部门正在对试点工作做全面部署,比如工商企业进入农村,现在面临非粮化,非农化。公司租农民一亩土地种粮,给他10001200元的租金,根本不赚钱,所以现在到农村租地的企业,真正种地的寥寥无几,如果都不种粮食,粮食安全怎么保证?所以,现阶段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民土地,还是要有一些监管政策,一定要防止土地进入到少数人手里。

城镇化过程中,土地问题尤其应解决好两大问题,第一,如何使土地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现在土地利用太粗放,存量土地开发利用空间非常大,在一线城市要压缩工业用地规模。第二,如何保证土地增值收益更加公平分配。许多人认为,如果不让农民宅基地流转,对农民不利。如果让城里人都到农村去买农民的宅基地,农民不就有钱了吗?这个问题一定要全面看。

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现在如果不开征个人房产税,彻底改变土地征用制度,土地出让金一两年就消失了,这个对地方的冲击太大。所以,征地制度改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入市一定要统筹考虑,而且要与整个财税体制的改革统一安排。

土地制度要从根本上转型,最重要的是三点。第一,保护产权,农民集体的产权要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第二,土地一定要集约、节约来利用。最重要的是第三,一定要创立地方政府有可持续的税收来源,跟土地、不动产、住房有关的税收制度。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分享到:

本社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4号楼 邮编:210004 电子邮箱:qz@qunzh.com

办公室电话:(025)8321981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5)83246532,(025)8321981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https://www.12377.cn

Copyright @ qunz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群众杂志社版权所有 苏ICP备1021847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80001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