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互联网金融到底颠覆了谁

发布时间:2014-08-21    

文/周 乾

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的金融化,而是金融的互联网化。互联网金融虽然其本质还是金融的一种发展形式,但是这个互联网化却带来了很大的变革。相对于传统的银行或者金融主体来讲,互联网金融具有灵活、多样、高利、低门槛等显著特征。灵活主要体现在资金的进出灵活,不会被长时间地限制;多样是指模式多样,包括以余额宝和百度百发为代表的基金理财,以拍拍贷和特易贷为代表的P2P信贷,以宜信和付融宝为代表的P2C,还有一些涉及股权交易等模式;高利是相对于银行存款来说的,互联网金融的理财收益普遍远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低门槛是指对单笔理财金额的限制低,余额宝无最低存入额限制,P2P一般都是50元起投,部分P2C会限制单笔最低额度,但均是相对较小的准入额度。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影响的不单单是银行,还对大量的影子银行、民间借贷、小贷公司以及担保公司带来较大的影响,只是影响的程度不同而已。

分析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市场的影响,我们得具体分析互联网金融的几种模式的影响。

余额宝模式。这是是互联网大佬切入互联网金融最便捷最简单的途径,简单说就是把以前的网上卖基金包装成了理财产品,目前百度百发、网易理财等由较大互联网平台上线的理财产品基本都是在卖基金,百度百发理财对外宣称年化收益率可到8%。为什么百度百发这样的理财产品会有那么高的收益呢?其实货币基金投资很难稳定到达7%以上,只要对外宣称稳定收益大于8%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基本都是企业自己掏钱垫付虚夸的那一部分收益,以此造势,争取用户的选择。余额宝模式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对银行活期存款的打击可以说是一种清洗,随着推广的深入和信任的积淀,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会选择将活期存款从银行转移到余额宝,这样传统银行依赖巨额存贷差获利的“好日子”也会加速结束。余额宝等理财产品对银行的影响大小取决于银行的态度,而不是余额宝等理财模式的功力,因为这种冲击可能会随着银行的“懒惰”而持续蔓延,也可能会随着银行在互联网方向的创新而弱化。余额宝模式的网络理财产品颠覆的是依赖高额存贷差获利的金融模式,而非整个银行业。由于城商行的创新变革能力较弱,所以最近几年崛起的城商行可能会是最悲惨的“躺枪者”。

P2P模式。是一种创新的民间融资模式,P2P的更多属性应该是民间小额借贷,所以P2P借贷模式挑战的是小贷公司和民间高利贷。P2P借贷改变更多的应该是民间借贷,让民间借款正规透明化、有序可控化、合规合法化是P2P肩负的使命。P2P平台有几个明显的特征:A.借入者必须自行在平台上注册账号,并通过平台资料审核;B.借入者亲自发布或者亲自委托别人帮助发布借款需求;C.投资人出借成功以后,借入者才可以得款,不能错时匹配;D.借入者可以看到对应的平台借出者(姓名或者ID)。P2P的金融市场地位是介于银行和民间高利贷之间,角色更像小贷公司,P2P和小贷公司都在做银行挑剩下来的业务;不同的是小贷公司只能在指定区域内对外放贷,P2P平台上的投资人可以把钱借给全国范围内的借款人。小贷公司一般对外出借的金额较大,P2P平台的借款金额普遍较小,就目前情况来看,P2P和小贷公司之间竞争较小,所以P2P对小贷公司颠覆的说法目前来看还是多虑。P2P网贷模式的出现让陌生人之间发生了借贷关系,让很多信用较好、苦等银行下款无果的借款用户免遭高利贷的压榨。作为长期被浸泡在银行难借款的苦海中且不愿跳入高利贷火坑的借款人来说,P2P平台作为民间资本的“佐罗”形象出现,挤压了民间高利贷市场,让资信稍好的用户有了一个正规的融资通道,这样可以使一直活跃在地下的民间借贷业务浮出水面,并以透明、正规、合理、合法的方式服务借款人。毫无疑问,P2P的出现颠覆冲击的直接对象是高利贷行业。P2P凭借其较低的借款成本吸引了那些在银行贷不到款,但又无法接受高利贷利息的资金需求者,在银行闹“钱荒”,大银行没额度,小银行没钱的年头,P2P尤其受到市场的欢迎。

P2C模式。是继P2P之后的又一个互联网金融新概念。P2C互联网金融服务,对债权转让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实地考察,筛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债权项目在平台上向投资者公开;提供在线投资的交易平台,实时为投资者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债权转让及服务协议;监督企业的项目经营,管理评估风险,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P2C参与者根本不是在完成一种借贷,而是在从事一种交易,一种债权买卖的交易,虽然大部分P2C平台在促成双方达成债权交易的时候都把这种交易包装成借贷关系。与大多数的P2P平台不同,P2C的交易平台都会引进担保公司或者有担保能力的小贷公司参与,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的角色不单单是提供担保服务,还参与了债权转让。就笔者分析,P2C和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者小贷公司的合作只是短期的暧昧,当一方觉得可以花能承受的成本自建一个另一方角色的时候,合作也就算到头了。所以有担保公司或小贷公司参与的P2C平台模式,除非担保公司或担保公司和P2C是同一批股东,否则双方单纯的商业合作会随着一方的觉醒而散伙。P2C目前的规模还不至于对银行活期存款造成很大的冲击,P2C的未来可能还会经历一段变异和调整,具体会成为一种什么样的角色,以及到底会对哪些行业造成冲击还有待观察。

目前,互联网金融还处于观望、摸索和沉淀的阶段,短期内还不能以一个稳定成熟的金融主体面向广泛的投资人,奢谈其对传统金融主体的颠覆为时尚早。但是,互联网金融正逐步改变着老百姓的理财观念,改变了过去闲置资金除了存银行别无他途的境况,也改变了中国金融市场疲于改革创新的现状。用一种新兴但不完美的力量去推动另一种陈旧的被诟病的力量发生改变,这或许也是国家对互联网金融如此“宽宏大量”的原因之一。

(作者系南京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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