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中后期在江苏泰州地区崛起的以王艮为代表的泰州学派,以其鲜明的平民立场与强烈的实践品格,将儒家传统民本思想推向新的思想高度。泰州学派以“百姓日用即道”为哲学,发展出了一套以“重民”为价值核心、“安民”为政治前提、“养民”为物质基础的民本思想体系。
“百姓日用即道”:民本思想的哲学基石
泰州学派民本思想的革命性,首先源于其对“道”的本体论重构。对“道”的追求是儒家思想的终极目标。然而,从先秦到宋明,“道”一直被认为是精微高明、不易把握的,故而对“道”的追求亦被视为士大夫阶层独有的权利。泰州学派打破了传统儒学将“道”神秘化、精英化的桎梏,高举起“百姓日用即道”的大旗,真正地将“道”开放给普通民众。“百姓日用即道”蕴含着两层意思。一是百姓的日用生活是“道”的载体。王艮说:“圣人之道,无异于百姓日用。”在王艮看来,圣人所说的“道”并不神秘高远,就蕴藏在百姓的饮食起居、耕作劳作、人伦往还等日常实践之中。二是百姓是践行“道”的主体。王艮言:“愚夫愚妇与知能行,便是道。”这句话实质是肯定,与圣人君子一样,愚夫愚妇也能够认识和践行“道”。因此,泰州学派“百姓日用即道”的思想,将传统儒家的“道”从抽象的形上世界拉回具体鲜活的日用生活,为其整个民本思想体系奠定了尊重民众主体性地位、关怀民众现实生存的哲学基石,真正做到了将民众置于哲学思考的中心位置,标志着儒学一次重要的“向下”转移。基于“百姓日用即道”的哲学基础,泰州学派发展出一套以“重民”“安民”“养民”为核心的民本实践纲领。
“重民”:民本思想的价值核心
所谓“重民”是指尊重老百姓的个体生命价值和主体性地位。“重民”是泰州学派民本思想的价值核心,它超越了儒家传统“民为邦本”思想中将“民”视为国家统治基础与政权存续工具的工具性认识,而将“民”提升至具有内在独立价值与主体尊严的本体论高度。这种对个体生命价值和主体性的确认,标志着儒家民本思想从“以民为器用”向“以民为目的”的转变。
泰州学派的“重民”思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调圣凡平等。泰州学派认为,人人皆有良知良能,平民百姓在日用常行中展现的道德能力和实践智慧与圣人无异。例如,王艮言:“见满街人都是圣人”,王栋言:“愚夫俗子、不识一字之人,皆知自性自灵,自完自足,不假闻见,不烦口耳”。这就从理论上抹平了圣人与普通民众之间的鸿沟,确立起了平民百姓的道德主体地位与价值尊严。二是赋予平民“政治人格”。传统儒家强调“君子以思不出其位”,将政治关怀与道德实践限定于士大夫阶层,认为平民百姓只需安守本分。泰州学派突破了这一传统观念的束缚,强调百姓也可以有“尧舜君民之心”,即普通民众与士大夫一样,具备关怀天下、参与公共事务的责任与能力。三是突出“尊身立本”。王艮言:“身也者,天地万物之本也;天地万物,末也。”又说:“安身者,立天下之大本也。”这里的“身”既指个体的自然生命存在及其基本物质需求,也指个体的人格尊严和主体精神。在泰州学派看来,尊重和维护每个人的“身”是治国平天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思想冲击了传统儒家将个体价值依附于家国天下的伦理序列,在中国思想史上首次将个体生存权与人格尊严凸显出来。
“安民”:民本思想的政治前提
所谓“安民”是指保障百姓的基本生存安全与社会环境稳定。“安民”是泰州学派民本思想的政治前提,它超越了传统儒家将“安民”视为维护统治秩序的维稳手段,而将“安民”提升至个体生命尊严得以保障和社会和谐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这种对人的生存权与社会正义的强调,标志着儒家民本实践从“安民以固君权”向“安民以彰天道”的转向。
泰州学派的“安民”思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主张统治者要保障民众的基本生存权。王艮认为,保障民众的基本生存权是统治者践行“天道”的本然义务。这一义务并非源自功利考量,而是基于“满足百姓生存需求本身即是道”在现实世界的显现。因此,统治者必须推行轻徭薄赋政策,严禁横征暴敛,切实减轻百姓负担。王艮在《鳅鳝赋》中以“鳅救困于缸中之鳝”为喻,形象而深刻地阐述了君主对保障民众生存权负有不可推卸、不容置疑的责任。二是探索构建互助共同体。泰州学派积极探索超越官府主导模式的“安民”路径,创建了一批具有自治性质的互助共同体,将“安民”的根基拓展至民间组织。例如,颜钧建立的“萃和会”和何心隐建立的“聚和堂”,都是一种融合伦理教化与经济帮扶的互助组织。这些组织以儒家“孝悌慈”等伦理原则为组织纲领,在日常生产生活实践中将这些伦理原则转化为具体的基层治理规则,其目的在于构建一个基于伦理共识与互助实践的基层社会模型,以期实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和谐社会。
“养民”:民本思想的物质基础
所谓“养民”是指满足百姓的基本生存需求,并为其创造财富、提供物质条件。“养民”是泰州学派民本思想的物质基础,它超越了传统儒家将“养民”视为维持社会稳定的权宜之计,而将百姓的物质福祉提升至“道”在现实世界实现的必然载体。这种对人的物质生存权的肯定,标志着儒家民本思想从“以养民固国本”向“以养民彰人道”的转向。
泰州学派的“养民”思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肯定百姓的合理欲望,重视民生需求。泰州学派反对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禁欲思想,肯定民众追求物质生活富足的正当性。王艮称“人有困于贫而冻馁其身者,则亦失其本”,强调满足百姓吃饭穿衣需求就是大道之本。颜钧提出“制欲非体仁”与“大遂以聚民欲”的观点,主张满足百姓的物质生活需求方为体仁正道。李贽提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将人的物质需求提升至人伦关系的本体高度,赋予其道德合法性。二是强调要重视生产劳动,发展社会财富。泰州学派深谙农工商各业乃社稷根基,故主张“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要求为政者顺应百姓追求财富的合理欲望,以轻税通商、解缚除障等措施激发生产活力,最终实现百姓安居乐业。例如,王艮在安丰场推行“草荡均分”,主张资源公平分配,保障灶户基本生存权。颜钧主张通过“大赍以足民食,大赦以造民命,大遂以聚民欲,大教以复民性”等系统措施,构建从物质保障到精神重塑的全方位民生保障体系,最终达到“养民”的目的。
(作者单位:江苏省社科联科研中心)
责任编辑:冷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