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已成为我国教育界面对的重大命题,也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
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江苏实践
江苏作为教育强省,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方面,开展了许多开创性的探索与实践。
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要求,切实促进高校优质科技教育资源开发开放,建立高校与中学联合发现和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的有效方式,中国科协和教育部自2013年开始共同组织实施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简称“中学生英才计划”)。江苏作为首批“中学生英才计划”实施省份,通过十余年的实践和探索,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英才项目设区市全覆盖,选拔范围和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已累计选拔培养了484名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中学生,为“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输送后备力量。
建设“中小学创新人才贯通培养”改革实验区。针对不同学段特点,系统谋划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内容和路径策略,加强学段间衔接、校际间协作,探索构建上下贯通、内外联动、各有侧重的“小学—初中—高中”12年一体化贯通培养体系。比如,泰州市姜堰区积极承接“中小学创新人才贯通培养”改革实验区建设项目,制定高中后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贯通培养方案,改革中考录取方式,开辟创新人才选拔专门通道。
探索“高中—高校”双高协同培养机制。充分利用高等教育资源优势,积极探索“高中—高校”双高协同培养机制,努力打造拔尖创新人才双高联合培养新格局。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高级中学与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共同创设一套适合创新潜力较强的学生学习的“科学菁英班”课程,旨在培养具有高水平文理素养的拔尖创新后辈人才。南京大学与金陵中学深度合作,通过开设特色校本选修、语文整体阅读项目、助力学生五大学科竞赛、开办金中版“百家讲坛”、高雅艺术走进校园、参与课程基地建设、拓宽准博士培养活动、规划大学先修课程等,进一步开阔学生眼界,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
提升高考人才选拔的科学性。江苏作为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在全国率先提出了“3+1+2”高考方案,“3+1+2”高考方案通过“统考科目+选考科目”的考试模式,有效处理了学生基础与特长之间的关系,符合全面发展和充分发展相统一的新要求;通过引导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的选考,巩固和提升学生的科学知识、科学素养、科学精神,为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合理的人才结构,促进科技和创新人才培养。通过协同推进“教—考—招—学”等全生命周期的联动改革,推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相向而行、有效联动、实现共赢,促进不同学段间人才培养的连贯联通,营造促进人的终身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生态。
实施超常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省内部分高校深入推进专业改革。南京大学立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依托卓越工程师学院等,突破人才培养的院系藩篱、学科边界,突破传统学科组织模式,突破基础理论创新定式,深度对接科技和产业前沿,有效利用国内外一流教育资源和创新要素,创新“工学交替”培养模式,协同开展拔尖人才培养工作。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航空航天类院—院协同育人联盟等为主体,推进有组织育人共同体建设,以专业学院的“一流学科”“一流平台”“一流师资”“一流成果”等为依托,实现优势资源大规模、高效能汇聚,推动航空航天大类培养全要素更新迭代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变革。
推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对策建议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系统观念,增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整体性、协同性,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能。
更好实现拔尖创新人才贯通培养。遵循拔尖创新人才成长“早发现、早培养”的特殊规律,在坚持统一高考的前提下,创新制度安排,纳入高中与大学双主体,精心设计小范围、精细化、高匹配度的针对性培养与招生方案,真正实现“高中—高校”贯通式培养。一是直接形式,高中成为大学的基地校,开设小规模定向培养班级,采用“1+4”或“2+4”贯通式培养,学生在高中低年级就读,高二或高三通过具有权威性的考核提前进入定向大学基地班。二是间接形式,重点依托于大学,提前招生与培养。比如,清华大学丘成桐数学科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和北京大学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招收对象为初二至高三学生,两校在大中衔接及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方面进行了先行探索。虽然中学没有直接参与“共育”,但实质是将中学教育主责提早交给大学,更有利于天赋发展为才能。比如,南京大学构建“三元四维”人才培养体系,并探索人才培养向前延伸至基础教育阶段,启动了少年英才“0年级计划”。通过启动“0年级计划”认可中学阶段大学先修课学分,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实现与中学的“学分互认”。
优化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本轮高考综合改革“两依据一参考”框架的重要内容,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六个方面。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制度,探索将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纳入招生录取参考的可行性和便利性,让高校可以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了解考生的兴趣志向、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使其真正成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满足拔尖创新人才选拔需要。
进一步强化高校主阵地作用。高校作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的策源地,要努力改革内部运行和对外协作的体制机制,对标对表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要求,瞄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新质生产力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特征和目标要求,持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同时,高校要切实抓好科教、产教融合育人机制,以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此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具有耗时长、难度高的特点,高校要建立长周期耐心考核机制,积极营造宽松、包容、信任、不干扰的环境,确保有更长时间、更大空间去试错、容错。
加强配套政策支持和综合保障。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需要明确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职责、权力和保障措施。政府可通过设立专项财政政策支持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供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支持,加大学校自主培养力度,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教学与科研实践相结合;鼓励社会、学校、家庭体系化地参与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中,促进“家—校—社”培养同频共振;立足卓越品质、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搭建课程融合、课程选择、课程衔接等平台,创新整合国家课程、科学开发校本课程、精准融合衔接课程,形成课程规划整体方案;探究多样化课程实施,根据学生的特点、潜质,分类制订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架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分层分类基础课程、多维立体的综合课程、个性化的特需课程等。
(作者系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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